條款與政策
隱私權政策
有關個人資料蒐集、利用、保存及處理的政策。
第 1 條(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
Beauty Again 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本公司」)基於下列目的處理個人資料。
- 1.提供服務:提供以 AI 為基礎的醫院營運解決方案服務
- 2.會員管理:確認會員加入意願,以及提供會員制服務時的本人識別與認證
- 3.客戶支援:客戶諮詢、客訴處理、公告事項通知
- 4.服務改善:掌握服務使用現況並提升服務品質
第 2 條(處理的個人資料項目)
必填項目
- 姓名、手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 醫院名稱、營業登記號碼、聯絡人資訊
自動蒐集項目
- IP 位址、Cookie、服務使用紀錄
- 連線紀錄、連線裝置資訊
第 3 條(個人資料的處理及保存期間)
- 1.本公司於法令規定的個人資料保存及利用期間內,或於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經其同意的個人資料保存及利用期間內,處理及保存個人資料。
- 2.各項個人資料的處理及保存期間如下:
- 服務使用管理:自服務使用契約簽訂時起,至服務使用契約終止時止
- 客戶諮詢及客訴處理:自處理完成之日起 3 年
第 4 條(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
- 1.本公司原則上不對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
- 2.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 使用者事前同意者
- 依法令規定,或偵查機關基於偵查目的,依法令所定程序及方法提出要求者
第 5 條(個人資料處理的委託)
- 1.為順利處理個人資料相關業務,本公司將個人資料處理業務委託如下:
- 雲端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AWS),個人資料儲存及管理
- 電子郵件發送:NAVER Cloud Platform,發送服務相關電子郵件
- 2.本公司簽訂委託契約時,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6 條,於契約書等文件中明定禁止於委託業務執行目的以外處理個人資料、技術及管理保護措施、再委託限制、對受託者的管理與監督、損害賠償等責任相關事項,並監督受託者是否安全處理個人資料。
第 6 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行使方式)
- 1.當事人得隨時向本公司行使下列各款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權利:
- 請求通知個人資料處理現況
- 請求查閱個人資料
- 請求更正、刪除個人資料
- 請求停止處理個人資料
- 2.依第 1 項行使權利時,得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令》第 41 條第 1 項規定,以書面、電子郵件、傳真(FAX)等方式為之,本公司將立即採取處理措施。
第 7 條(個人資料的安全維護措施)
本公司依韓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9 條,採取下列確保安全所需的技術、管理及實體措施:
- 1.將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人數降至最低,並實施教育訓練
- 2.對個人資料實施存取控管,並限制、變更及註銷存取權限
- 3.使用可安全儲存、傳輸個人資料的加密技術
- 4.建置資安系統,防止因駭客入侵或電腦病毒等造成個人資料外洩及毀損
第 8 條(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為統籌負責個人資料處理相關業務,並處理與個人資料處理相關的當事人申訴及損害救濟等事宜,本公司指定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如下: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
- 姓名
- Jeong Taek-su
- 職稱
- 執行長
附則
本隱私權政策自 2025 年 11 月 9 日 起施行。
如有個人資料相關問題,請透過 support@rebeauty.co.kr 與我們聯絡。